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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产能”是中央明确的2016年重大任务之一下一篇
3月辽宁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9%4月13日上午,我市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动员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志浩出席会议并讲话。
“营改增”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2013年8月1日以来,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市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邮政业、电信业先后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截至2015年底,全市“营改增”试点纳税人4311户。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服务业。同时,对出口、服务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增强企业参与全球资源配置的能力。
这次“营改增”改革,对四大行业纳税人送出了政策性“红包”:将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全部纳入抵扣范围,减税规模较大、受益面较广,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会议要求,各级财税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开展工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营改增”改革工作组织领导架构,确保有序开展。通过全面培训,使财税干部和企业财务人员吃准、吃透政策,避免因政策理解不到位、操作不准确造成企业税负增加。要做好纳税服务,全方位、多角度、持续性地增加政策宣传和解读,帮助纳税人尽快熟悉政策规定和征管办法,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确保应知尽知、应会尽会。要加强对试点运行情况的跟踪,按月做好分行业减收情况的统计工作,研判试点政策对全市财政收入产生的影响,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继续推进财税改革、完善财税管理、优化支出机构,保持财政的可持续性。要有效防范县级财政运行风险,全力保证工资发放与机构运转,做好收支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 li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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