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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确定“房”主体是教育部门 而不是开发商

发布时间: 2016-08-18 15:44:11

来源: 西安晚报

分类: 购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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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房”主体是教育部门  而不是开发商

暑假即将结束,又到了家长忙碌孩子上学的时候。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房可能是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一个方法。相关媒体接到不少购房者的投诉,称开发商否认了购房时承诺的房。

相关律师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最新《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已经于2016年2月1日起实行,《规定》中提出,“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也就是说,购房者如果看见“名校房”等承诺性、暗示性广告,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

对购房者来说从法律角度规避““”纠纷,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涉及到教育资源的问题应当到主管部门查询真伪,二是购房者应当在买房时仔细阅读开发商提供的宣传资料并且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有利于维护其合法的权益,三是在购买房时应当针对问题在合同中与开发商进行书面的约定,这样能够保证在日后出现纠纷时得到最为有效的法律保护。

资深业内专家指出,确定的主体是教育部门,而不是开发商。“房”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房地产市场的衍生品,同样也是现行教育体制下的一个独特的现象,家长不惜花费重金购置属于教育质量好的中小学的房产。家长如果为孩子入学考虑购房的话,也不宜购买过早,最好应先确认该房源连续两年以上都被划入该学校的招生内才能购买,提前1到3年考虑比较好。

资深教育专家表示,每年5月或者6月,学校都会在校门口或网站公布该校当年的“招生简章”,明确该校的范围。每年教育部门都会在入学前统计各个辖区的生源情况,如果某个区域的生源过多,就会考虑对施教区做相应调整。“因此,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要以当年官方发布为准,不要盲目听信楼盘销售人员所谓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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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liwenj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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